梦洁公司是中国著名的家纺企业,在31个省市设立了758家专卖店,522家梦洁专柜。2005年2006连续两年荣获“全国市场同类产品销量第一名”。产品出口美国、欧盟、东南亚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梦洁”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梦洁公司于2005年10月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途径向英国、冰岛、土耳其、日本、希腊、新加坡、澳大利亚、爱尔兰、韩国、美国等国家要求了“MENDALE”商标的注册保护,其国际注册号为0880577。2006年5月,公司收到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审查意见。

审查员经过检索,没有发现与“MENDALE”商标近似的在先申请,但要求就下列问题进行答辩或解释:1、其所指定的一些商品名称如“pillow towel”、“towel sheet”等并非规范的商品名;2、 其商标中包含有不能取得专用权的文字“SINCE 1956”;3、需对“MENDALE”的含义进行解释,以证明该商标是否在相关工业、商业、地理或语言上有任何意义。

正奇商标代理人针对审查员提出的上述问题,一一进行了答辩。并且USPTO的审查员已认可了我所的答复,梦洁公司的商标已成功在美国获得注册。

根据我们的经验,申请人申请注册美国商标,有下列问题需要注意:

与国内的商标申请相比,美国专利商标局对提供的商标图样的要求非常严格。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不能有任何模糊感。申请人最好能够提供图片格式的商标图样(如:jpg格式),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图片格式的像素也有要求,不能小于250像素大于944像素。

另外,美国虽然遵循国际尼斯分类,但是其商品服务项目往往比尼斯分类中的商品服务项目要求更加细化。建议申请人在选择准备申请的商品/服务时,可以提供该商品/服务在行业内的通用名称,而不必刻板的按照中国商标局出版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提供的商品/服务名称来进行选择。